• 欢迎访问贵州自考网!贵州自考网为考生提供贵州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贵州教育考试院www.eaagz.org.cn/为准。

联系我们:   0851-85985067

距2025年4月自考报名已经开始

距2025年4月自考考试时间106

考生服务:

  • 报名报考|
  • 考试安排|
  • 所在位置:贵州自考网 > 贵州自考复习备考 > 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2)

    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2)

    2021-01-26 11:10:27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导读】对于自考的同学来讲,复习是一个难点,因为我们想要 在有限的时间内把考试的内容都掌握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下面贵州自考网整理了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

    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2)

      第二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其特征有:

      1刑法原则必须贯穿全部刑法规范的原则;

      2刑法基本原则具有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

      3刑法基本原则必须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性质和基本精神。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是指:就犯人而言,任何人犯罪都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人不得享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犯罪行为,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生、职业状况、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一律平等的适用刑法,在定罪量刑时不用有所区别,应一视同仁,依法惩处。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犯多大的罪,就应当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亦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行相称;罪轻罪重,应当考虑行为人的犯罪行为本身和其他各种影响刑事责任大小的因素。

      以上就是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2)的全部内容,希望能给各位想要通过自考提升自己的同学带来一些帮助,如果想要了解跟多关于贵州自考复习备考的相关问题答案,请点击贵州自考网www.gzzikao.com.cn,海量经验等你来看!

    自考预报名

    我已阅读并同意《用户隐私条款》

    上一篇: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1)
    下一篇:2021年贵州自考刑法原理与实务知识点整理(3)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免费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